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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可樹。圖片來源:Wiki |
我們現在種可可樹是為了它的種子,當根據研究,在公元前二千年左右馴化可可樹的中美洲原住民,一開始可能是為了吃它的果肉喔!畢竟可可豆的風味來自於發酵,要馬上發明這樣的吃法並不容易啊!
可可在馬雅與阿茲特克文化中象徵神秘的力量,可以祭神、促進健康。在馬雅的神話中,人類被神從玉米創造出來以後,就把可可賜給人們作為禮物。阿茲特克社會裡,只有貴族可以享用可可;可可豆發酵、乾燥後以小火拌炒、磨碎後,加入辣椒、胭脂樹的果實、玉米粉等,再以熱水溶解攪拌均勻後飲用。因為沒有加糖,當時的可可是苦的!貴族們飲用可可是為了提振精神、就像現在的能量飲料一樣。可能是因為只有馬雅與阿茲特克皇帝與貴族可以飲用可可,因此林奈氏將可可的屬名取為「Theobroma」,意思就是「眾神的食物」。後來,歐洲人把砂糖加入可可中,於是可可開始變成甜的了。
因為可可與砂糖價格昂貴,早期在歐洲還是只有神職人員與貴族可以享用可可;取得可可主要產地的葡萄牙,甚至還設置了宮廷可可總管,負責提供皇室成員與貴族熱可可。十七世紀時咖啡、茶與可可這三種新飲品,各自在歐洲發展;但最後茶與咖啡因為提神效果較好、加上沖泡容易(可可有一半是脂肪,所以並不容易沖泡),很快的佔了上風。
從可可發展到巧克力的過程,可是很不容易喔!早期的可可因為可可脂不溶於水,可可不但不好泡,喝起來口感也很厚重;直到1820年代,荷蘭的熱可可零售商萬豪頓發明了分離可可脂以及鹼化可可膏的方法,讓可可粉更容易溶於水、同時風味也更柔順;1847年英國的弗萊公司將可可脂、可可碎粒、與砂糖混合,做出世界第一根巧克力棒。到了1857年,瑞士人彼得發明了牛奶巧克力;而另一個瑞士人魯道夫‧蓮在1879年改進牛奶巧克力的製作技術,才真正製造出沒有顆粒感、口感柔順的巧克力。至於夾心巧克力,則是比利時與法國的巧克力工匠發明的。
提到英國的巧克力,一定不能忘記十九世紀的弗萊、吉百利與朗特里;他們三家在十九世紀開始可可事業,並在20世紀開始大量生產巧克力、成為國際公司。其中以約克為據點的朗特里,更以Kit Kat巧克力棒聞名世界。是他們大量製造價廉物美的巧克力,讓大家認識了巧克力的美味喔!
由於他們都是貴格會教徒,貴格會要求教徒們除了要勤於事業,也要奉獻社會。因此,不論是弗來、吉百利或朗特里,都非常的關注勞工福利;其中尤其朗特里家族,還為工廠工人建立老人年金、遺屬年金、疾病給付、提供年輕工人教育環境等等。相隔著大西洋的美國,也有好時巧克力工廠的老闆賀許,將所有的財產捐出成立學校、醫院、公園、以及基金會;因為他的貢獻,美國以他的生日—九月十三日—作為國家巧克力日。
可可在東方最早的紀錄可能是在1706年(康熙四十五年)五月,清朝的康熙皇帝聽說有些傳教士很愛喝巧克力(當時稱為「綽科拉」),也想要試試看;結果當康熙聽說巧克力跟一般治療消化不良的藥品差不多以後,就沒有興趣了。
台灣屏東在日治時代就開始種可可了,後來隨著二戰結束而中止;直到2000年,屏東農民又開始在檳榔園中種可可。也就是說,我們也有機會吃到國產的巧克力喔!
目前世界上最大的可可生產國是象牙海岸,占全世界的32%;但在2010年丹麥記者米斯特拉在《巧克力的黑暗面》紀錄片中,揭發了象牙海岸的可可生產大量使用從鄰國馬利綁架過來的童工。由於世界各大廠都以低價收購可可豆,使得產地為了壓低價格,被迫使用童工。諷刺地,雀巢、瑪氏等公司早就承諾在2008年以前不再使用童工;但當2010年紀錄片上映時,可以看到童工不減反增!想到弗萊、吉百利、朗特里與好時等公司是如何關注勞工權利,真是令人難過!或許也只能以多購買公平交易巧克力的方式,來防止象徵幸福與快樂的巧克力,因為沾上了非洲孩子的淚水而變得苦澀!
(本文經編輯後刊載於2018/1/2國語日報科學版)
https://www.taaze.tw/sing.html?pid=1110012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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